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2学期课程免修、课程替代和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5浏览次数:10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2学期课程免修、课程替代和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二级学院、全体同学: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按照《重庆中医药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重庆中医药学院转学、转专业课程修读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第2学期课程免修课程替代和学分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63189:004317:00

二、申请条件

(一)以下情况可申请课程免修

1.转专业、留(降)级、重医借读学生课表中本学期开设的必修课和限选课,与已经修读课程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相同成绩不低于70分(含)的,可在教务系统申请“免修(退课)”。具体操作步骤参考学生申请已修退课操作指南(附件1),经开课学院、教务处审核同意后,以已修读成绩作为最终成绩,不再参加本学期学习和考试。

2.因疾病或者生理原因,不能修读本学期开设的体育课的学生,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开课二级学院同意,需申请“免修免考”。学生填写书面申请(附件2),经任课教师、开课学院认定后,任课教师在期末考试结束后按“免修免考”记录该课程成绩。

3.符合免修条件的课程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免修的,应按要求参加课程学习和考试并如实记录取得成绩,毕业以最高分记最终成绩;若未按要求参加学习和期末考试的,则课程无平时成绩、成绩以“缺考”记。若申请免修将无法参加该课程考试,请慎重选择。

(二)以下情况可申请课程替代

1.转专业、留(降)级、重医借读学生已修读的必修课和限选课,现年级专业开设课程课程代码不同,但课程名称、教学内容、学分、课程标准(大纲)与现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相近学分差小于1学分不含原课程成绩70分(含)以上的,可不再修读该课程,也不用申请已修免修教务管理系统申请校内课程替代申请课程替代不限开课学期。相关操作详见课程替代申请、学生成绩学分认定申请操作指南(附件3)。

注意:因各专业不同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各年级课程代码和学分要求不同,2023级、2024级学生已通过重修并考核合格的课程,需通过申请“课程替代“修读合格课程”替代为“原修读不合格课程”。需申请课程替代的课程信息参考附件4

2.转专业、留(降)级、重医借读学生在原年级专业已修读的必修课和限选课,与现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名称和内容差距较大,原课程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且学分分差小于1学分(不含),可申请校内课程替代”,将课程转换为学校已开设的类别相似的公共选修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请注意申请转换的公共选修课课程归属;所转学分不超过(小于等于)学生现年级专业要求公共选修课学分的1/2;已经转为公共选修课的学分不允许转回必修课、专业限定选修课。

(三)以下情况可申请学分认定

1.重医借读学生在教务系统“成绩查询”中无课程成绩的已修必修课和限选课,与现年级专业本学期开设课程的课程名称相同或授课内容大致相同、学分分差小于1学分(不含),原课程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可在“学生成绩学分认定”选择“校内课程信息”中名称相同或相似的课程(注意课程性质),申请将已修读课程认定为现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应课程,经开课学院、学生学院审核认定后,登记已取得的课程成绩和申请认定的课程学分。相关操作详见课程替代申请、学生成绩学分认定申请操作指南(附件3)。

2.重医借读学生在教务系统“成绩查询”中无课程成绩的已修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与现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名称和内容差距较大,原课程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且学分分差小于1学分(不含),可在“学生成绩学分认定”选择“校外课程信息”中填写相应课程信息,申请将已修读课程转换为学校已开设的名称相似的公共选修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请注意所转学分不超过(小于等于)学生现年级专业要求公共选修课学分的1/2,且已经转为公共选修课的学分不允许转回必修课、专业限定选修课。

请各二级学院通知重医借读学生务必加入“重医借读学生课程修读QQ群”(群号:792118284),转专业、留(降)级学生加入“重中医学籍异动课程修读QQ群”(群号:981364503),修改群内的个人昵称为“姓名+年级+二级学院”,以便及时处理课程修读信息和相关问题。

三、注意事项

(一)务必仔细阅读通知用谷歌或者火狐浏览器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错选、漏选、不选、多选成绩将不予认定

(二)免修、课程替代、学分认定申请审核未完成前,请学生继续在原有课程教学班跟读学习,避免审核未通过影响课程平时成绩。申请和审核成功后,教务处将对学生课表本学期开设的相关课程进行退课,请学生确认审核结果和个人课表后,主动与任课教师联系更新学生课程选课名单,避免课程成绩登记错漏。

(三)课程修读状态为“未修”或“未通过”且符合课程替换或课程认定申请条件的课程,需要先进行课程替换或者课程认定审核通过后,才可在课程开课学期申请免修

(四)学生提交申请时请务必认真核对本年级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在申请提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对所选课程申请进行撤销;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更改。

四、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指导并组织学生根据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教务系统提交课程免修、课程替代和学分认定申请,逾期提出申请的,教务处将不予补办

联系人:教务处教务科宓老师,联系电话:65880040


附件:1.学生申请免修(退课)操作指南

2.重庆中医药学院学生课程免修申请表

3.课程替代申请、学生成绩学分认定申请操作指南

                    4.重修课程替代相关课程信息(参考)

附件1-学生申请免修(退课)操作指南.docx

附件2-重庆中医药学院免修申请表.docx

附件3-课程替代申请、学生成绩学分认定申请操作指南.docx

附件4-重修课程替代相关课程信息(参考).xls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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