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建设、严肃考试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5浏览次数:10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建设、严肃考试纪律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全体师生:

2024-2025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630日至711日进行。为进一步加强考风建设、严肃考试纪律、规范期末考试秩序,防止和杜绝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学校优良的学风、校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试卷保密

二级学院加强考试各环节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控,确保涉及试卷各环节管理责任到人、严格规范印刷好的考试试卷由二级学院专人专柜保管,考前再交给课程负责人。由课程负责人按考场安排分发给各监考教师。

命题者(含试卷和非试卷方式)及相关接触、涉及试卷人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教学纪律、保密纪律,遵守相关规定和工作规范。未经许可,严禁以任何网络途径传输试题和试卷,因此而导致泄题事故的,由第一上传者负全部责任。凡在命题、审题、印制、领取和保管试卷过程中造成泄密事故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考纪宣传

各二级学院做好考风建设和考纪宣传工作。

(一)加强对学生诚信教育管理。在考试前组织全体学生开展考风考纪专项教育,广泛宣传学校学籍管理、学位授予、考试管理、考试纪律及违纪处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学习文件《重庆中医药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与《重庆中医药学院考场规则》,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违反考试纪律所要承担的严重后果,营造诚信考试的良好氛围,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二)加强监考老师监考规范培训。考前对所有监考老师进行监考培训,组织学习文件《重庆中医药学院考场规则》《重庆中医药学院监考人员职责》与《重庆中医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特别强调监考期间的工作纪律。各监考人员应认真学习学校相关规定与要求,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

三、规范考场管理

(一)开考前,监考老师应及时查看考生证件(原则上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身份证丢失的,需在考试前一天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学办开具身份证遗失证明,学生证丢失的按规定流程提前补办学生证)。

(二)考试过程中,如遇考生对试题有疑问和要求,应立即联系巡考老师,由巡考老师联系课程负责人进行处理;考生如有违规情况,按照《重庆中医药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违纪、作弊者,要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做好记录,并要求学生签字,考完后立即将《考场情况记录表》及违规材料报二级学院,经二级学院复核,提出处理意见后报送至教务处。学生拒不签字时,应在《考场情况记录表》写明违纪或作弊的事实,由该考场的所有监考人员签字确认。

(三)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将考场情况记录表、签到表、座次表,考生试卷与答题卷(按照考生学号顺序从小到大依次排列)依次装入试卷袋。如有违规、作弊情况,应于考试当天,最迟次日将材料移交至学生所在二级学院。

四、加强巡查督查

学校及二级学院将加强考试期间巡视安排,检查监考人员到位及考风考纪情况。学校巡考由教务处和校教学督导组组织;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开课情况建立相应的巡考制度并组织巡考,如实填写《重庆中医药学院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

期末考试期间,标准化考场将全程监控、录像,录像可作为学生违纪或追诉证据。对违反考试规定的学生,严格按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对违反考试规定的管理人员、监考教师、任课教师,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构成教学事故者,按教学事故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期末考试是学校的重点工作之一,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对照考试工作安排有关要求及本通知提醒的注意事项,做好考试各环节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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