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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医药学院教研活动组织与管理规定

(试行)

教研活动是以研究教学规律,改进教学工作,解决教学问题,交流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的集体研究和讨论活动。教研活动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研活动,提高教研活动质量和水平,根据《重庆中医药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设置及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研活动的内容与形式

1.二级学院(系、部)教研活动主要以教学研讨会、主题报告、专题讲座等形式,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更新教育思想和观念,研究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研究和统筹安排专业、课程、教材和教师队伍建设,研讨教学改革方向、方法和措施等等。

2.教研室教研活动主要以集体备课、专题讨论、教学观摩、新师资新课程试讲、集体听课和评课、期末课程教学总结、试卷和成绩分析等形式,重点研究教材和教学内容,分析教学重点难点,研讨教学规律、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交流教学经验,总结课程教学和考试情况,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了解和学习国内外同行的先进经验等。

二、教研活动的基本要求

1.教研活动以二级学院(系、部)、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实施。二级学院(系、部)教学研讨会由二级学院(系、部)分管教学领导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实施;教研室教研活动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和管理,原则上每学期不低于 3 次。

2.教研室应在每学期初制定教研活动计划,对本教研室学期内准备开展的教研活动内容、形式等做出安排,每次活动应有明确的主题。教研活动应有针对性,立足于解决教学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教研室每学期可围绕 2-3 个专题重点开展系列教研活动,以深化教研内容,提高教研活动质量。

3.为保证教研活动扎实、有效、切实解决教学工作的问题,教研室应在教研活动前确定 1-2 名教师做中心发言人,中心发言人应围绕主题提前做好充分准备,教研活动时做主题发言,调动教师参与研讨。教研活动结束前应由教研室主任、中心发言人或高年师资进行总结;试讲和评课结束后,参与

活动的教师要对讲课情况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教研活动要切实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教研室主任负责指定专人作好记录,对教研活动过程认真记载,以便积累教研工作经验和教研成果。记录须包括以下基本内容:时间、地点、活动主题、主讲人、主讲(主备课)教师、参加人员、试讲(备课)内容、集体讨论内容(每位老师的发

言)、点评内容、意见和建议、小结。

5.教研室专题或系列教研活动应及时进行归纳、总结,逐步积累成功经验,克服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不断提高教研活动的质量,以适应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三、教研活动的管理

1.教研室须在每学期开学第 1 周内将该学期教研活动计划报二级学院(系、部)审核、存档;二级学院(系、部)审核后整理汇总,在开学第 3 周内上报教务处。

2.教研室应在每学期末对教研活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报所在二级学院(系、部)存档;各二级学院(系、部)应及时汇总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教研活动的成绩、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于下一学期开学第 3 周内交教务处。日常教研活动记录由各教研室保存(应有专

门记录本或装订成册)。

3.教研活动须严格考勤制度。全体教师必须按时参加本教研室教研活动。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需提前经教研室主任批准,不能无故缺席。

4.教务处、二级学院(系、部)应加强对教研室教研活动的检查、指导,了解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学院、二级学院(系、部)教学督导专家参与教研活动,帮助教研室提高教研活动效果和质量。

5.学院二级学院(系、部)领导应参与教研活动,了解教学研究情况,解决教研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鼓励和帮助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的教研积极性。教务处不定期检查教研情况,指导、总结教研活动的经验,定期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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