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6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资格复审的相关要求,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现研究生辅导员1岗有3人进入资格复审,1人放弃,缺额1人;研究生辅导员2岗有3人进入资格复审,1人放弃,缺额1人。现将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序号 | 报考岗位名称 | 准考证号 | 本岗位进入资格复审递补环节笔试最低成绩 (折合后笔试总成绩) | 备注 |
1 | 研究生辅导员1 | 3150961602330 | 168.50 (折合后笔试总成绩28.08) | 按甲类标准折合成绩 |
2 | 研究生辅导员2 | 3150800705901 | 184.5 (折合后笔试总成绩30.75) |
二、资格复审相关安排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递补人员于2026年8月10日(星期一)10:00-10:30到重庆中医药学院行政楼F1-316进行资格复审。
(二)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4)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1)。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资格复审合格者将按要求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行放弃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重庆中医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若逾时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不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因考生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行放弃递补资格。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资格复审当天开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面试总成绩,但作为面试的重要参考。
本通知由重庆中医药学院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感谢各位考生的积极配合及对重庆中医药学院的关注与支持!
联系人:陶老师,联系电话:023-65880075
联系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国学路61号
附件:
重庆中医药学院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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