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报送教育强市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材料的通知》精神,经市教委评选表彰工作专班综合评审,我校代浩云同志被确定为教育强市建设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3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方式向重庆中医药学院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对诬告陷害他人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来信要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准确的联系方式。不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受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
受理地点:重庆中医药学院人事处(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国学路61号F1-316)
联系人:胡兰;
联系电话:023-65880075;17323816325。
附件:教育强市建设优秀教育工作者拟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xlsx
重庆中医药学院人事处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