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医药学院服务配套用房招租(桶装水供应商)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4-24浏览次数:969


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受重庆中医药学院委托,对“重庆中医药学院服务配套用房招租(桶装水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资格的竞租人前来参与竞租。

一、基本情况和租赁规定

(一)基本情况

分包号

租赁项目名称

内部门牌编号

经营范围

建筑面积(㎡)

投标保证金(万元)

租赁期限

限价

1

重庆中医药学院服务配套用房招租(桶装水供应商)

学院指定场所

桶装水供应

20

1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6831日止

租金每年最低限价为5760元(含学院管理费与物业费);纯净水售价不得超过10/18.9L,天然泉水售价不得超过14/18.9L

备注:1.竞标单位只能按照每个配套服务用房规定的经营范围竞租,否则视为无效竞租2.已有中标重庆中医药学院服务配套用房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竞租,否则视为无效竞租3. 竞租人自行踏勘现场,复核面积,否则视为认同上述面积;

  1. 竞租人条件

意向竞租人可为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竞租。

意向竞租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履行合同良好;

2.在以往商业配套服务用房招租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3.应当严格遵守相应房产的限制性规定;

4.若为自然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

1.竞租人必须是正规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或者获得正规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有效书面授权的售卖代理商。

2.竞租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饮用水和水桶均须具有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或SC认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水厂营业执照上注明生产与销售)、如是矿泉水生产商,必须提供取水许可证,如生产厂家取水许可证在办理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无取水许可证的供应商若中标后严禁销售矿泉水,如是桶装水售卖代理商,还必须具备所代理销售产品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代理售卖文件。)

)经营范围

桶装水供应,不得超出经营范围。

)承租须知:

1.桶装水堆放场地由出租人指定,按现状交付。承租方如需进行装饰装修的,须报经出租人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承租方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毁。

2.承租方不得将桶装水堆放场地转租或出借他人使用,不得将其抵押给第三方,不得改变租赁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依法、诚信经营,承租人应自行协调当地市政、环卫、消防、公安等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合法经营。

4.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电费、有线电视费、网络通讯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负责租赁物业的维修维护、消防、安全等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6.出租人保证提供招租的房产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7. 承租方应在招租结果公告后7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20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否则视为承租人放弃承租资格。

8. 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装修,并投入使用,否则视为承租人违约,放弃承租资格,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租报名要求

(一)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租人,请在“重庆中医药学院官网”上下载或到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竞租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竞租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招租公告期限:自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三)招租文件发售期限:

1.招租文件发售期:2023424日至2023428日。

2.报名方式:

在招租文件发售期内,竞租人将《报名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553222506@qq.com

3.招租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包。(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土星A211楼)。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5月  12 北京时间1000

(六)竞租开始时间:20235月  12 北京时间1000

三、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转账方式

1.1竞租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基本情况和租赁规定),并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保证金账户:

户  名: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观音桥支行

账  号:087854120100304015025

1.2竞租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竞租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承租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承租人招租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三)竞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租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 竞租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

2. 竞租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 竞租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

5. 承租人承租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租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 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四、联系方式

(一)招租人:重庆中医药学院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23-65880092

地  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蒲国宝路61

(二) 代理机构: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老师

电  话:023-88602519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土星A211


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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