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和学院外用工单位:
现将开展2024年春季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相关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校属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为加强对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校属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原则上以设置固定岗为主(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院公共服务等)。各用工单位填写《用工计划申请表》(附件1)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勤工助学办公室。
二、学院外其他用工单位岗位设置
(一)学院外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立需用工单位填写由单位领导审核的《重庆中医药学院院外勤工助学设岗申请表》(附件2),向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勤工助学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供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和相关的证明文件。经学院审批同意后,通过学院发布招聘需求。
(二)用工单位酬金标准应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学院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
(三)学生参加院外勤工助学活动,相关各方应主动签订《重庆中医药学院院外勤工助学协议书》(附件3),该协议书须经用工方、勤工助学办公室及学生三方签字、盖章并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生效。
三、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详见《重庆中医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规定,请各用工单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
(二)每学期集中申请发布岗位1次,请各用工单位做好用工计划。
(三)请校属各单位将用工计划表和学院外用工单位将设岗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于3月15日前交到F1-214办公室,联系人:黎敏,联系电话:15310425920(微信同号)。
附件:1.《用工计划申请表》
2.《重庆中医药学院院外勤工助学设岗申请表》
3.《重庆中医药学院院外勤工助学协议书》
4.《重庆中医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