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医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 退学退费细则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2025/09/02 12:00

重庆中医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

退学退费细则

本细则参照重庆中医药学院全日制本科生退费管理办法制定)

一、学期计算

春季学期:每年3月至7(5个月)

秋季学期:每年9月至次年1(5个月)

二、学费金额及退费计算

(一)学费标准(按学年收取)

2025级: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3800/年;中药学、护理学专业,3720/年。

(二)退费计算规则

退费按月计退,学年按10个月折算,月退费标准如下:

2025级: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380/月;中药学、护理学,372/月。

注:若后续学费标准调整,退费计算方式不变,仍按上述月标准执行。

三、退费规则

(一)新生于当年331日入学前提交放弃入学资格申请,全额退还当年学费。

(二)新生因前置学历复核和报考专业资格未通过取消入校资格的,已完成学费缴纳的,全额退还当年学费。

(三)学生于第二学年31日前提交退学申请,全额退还当年学费。

(四)退费起始时间以学生首次提交退学(或放弃入学资格)申请并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确认达到规定要求之日为准,凡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计入时限;继续教育学院应自收到合格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遇寒暑假、法定节假日顺延)完成审批并将相关信息报送财务处,财务处收悉后及时办理退费结算,款项直接划转至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五)学生应准确填写本人相关财务信息(姓名、银行账号、开户支行名称、开户支行行号、联系电话),不得填写他人财务信息。因财务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退费延误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学生申请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通过后,退还其已缴纳但未修读学期的学费;复学后,按新学年开学时的收费标准重新缴纳相关费用。

(七)学校寒暑假期间,暂停办理退费业务。

(八)如遇到学院财务年度结账期,暂停办理退费业务。

四、退学流程

(一)申请退学的学生,须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重庆中医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退学申请书》,并报送至学历教育负责人处。
    (二)继续教育学院学历组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填写规范性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应告知补正;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方予受理。
    (三)学历组工作人员在确认材料合格后,按程序报请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并提交上会研究,依决议办理退学手续。
    (四)退学手续全部办结后,方可启动后续退费结算程序。

五、附则

本细则自2025学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以往有关专升本学生退费的政策、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重庆中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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