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医药学院服务配套用房招租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2-16浏览次数:1784

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受重庆中医药学院委托,对“重庆中医药学院服务配套用房招租(快递收发)”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资格的竞租人前来参与竞租。

一、基本情况和租赁规定

(一)基本情况

分包号

租赁项目名称

内部门牌编号

经营范围

建筑面积(㎡)

投标保证金(万元)

租赁期限

招租报价设定最低限价

1

重庆中医药学院服务配套用房招租(快递收发)

车库365/366/367车位

快递收发

56

2

3

不低于12/平米/

备注:1.竞标单位只能按照每个配套服务用房规定的经营范围竞租,否则视为无效竞租2.已有中标重庆中医药学院服务配套用房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竞租,否则视为无效竞租3.根据学院入驻学生人数的增加,可以增加出租面积,租金按照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出租配套服务用房水电通,有单独水电表,以现状出租。

  1. 竞租人条件

意向竞租人可为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竞租。

意向竞租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履行合同良好;

2.在以往商业配套服务用房招租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3.应当严格遵守相应房产的限制性规定;

4.若为自然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经营范围

快递驿站,不得超出配套服务用房规定的经营范围。

(四)承租须知:

1.出租房屋位于学院车库内,需承租人自行搭建及装修装饰,承租方进行搭建、装修装饰须报经租赁人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承租方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租赁人所有,未经租赁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毁。

2.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将租赁房屋出借他人使用,不得将其抵押给第三方,不得改变租赁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租赁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

3.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依法、诚信经营,承租人应自行协调当地市政、环卫、消防、公安等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合法经营。

4.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气费、有线电视费、网络通讯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应承担租赁物业的维修维护、消防、安全等责任。

6.租赁人保证提供招租的房产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7.所有配套服务用房经营不得超出学校招标经营范围。

二、竞租报名要求

(一)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租人,请在“重庆中医药学院官网”上下载或到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竞租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招租公告期限:自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三)招租文件发售期限:

1.招租文件发售期:2023216日至2023224日。

2.报名方式:

在招租文件发售期内,竞租人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扫描后发送至504544633@QQ.com(邮箱)。

3.招租文件售价:人民币500(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土星A211楼)。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228北京时间10:00

(六)竞租开始时间:2023228北京时间10:00

三、联系方式

(一)招租人:重庆中医药学院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23-65880092

地  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蒲国宝路61

(二) 代理机构: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3-88602519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土星A211

招租-快递.zip